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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三方协议内容修订》申请流程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8-18 点击: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可签署三方就业协议。

电子三方协议办理流程主要有以下两个流程:

1.申请阶段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签约意向,用人单位将单位信息告知毕业生,由毕业生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电子就业协议栏目填写相关信息,务必注意正确填写单位邮箱,邮箱将接收申请阶段的协议书PDF和最终盖章后的电子协议书PDF。待院校审核通过后,学生可导出电子协议书PDF版,打印后交由单位盖章。建议此时打印两份协议书盖章。

2.回传阶段

单位与学生共同确认电子协议书上的信息,后单位加盖公章,学生在协议书上签名后,由学生将盖章的电子协议书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电子就业协议栏目,拍照或扫描上传。注意,务必对准电子协议书左上角、右上角和左下角三个二维码定位,不可打横拍照,不可留边框。要求回传的内容务必清晰,在电脑上放大后仍可看清,否则学校加盖电子签章后再导出PDF便无法清晰打印。

在回传盖章版协议书之前,确因双方沟通不畅等特殊原因导致需要对协议书部分内容(“用人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薪酬”、“违约金”、“岗位名称”、“试用期时长”等核心内容除外,如需修改核心内容,需按照“电子三方协议解约”流程申请)进行修改,毕业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申请修订的协议书的编号,在修订前后

电子三方协议内容修订申请详细操作流程如

一、申请人进入本人的企业微信,点击“工作台”,进入“审批”,进行“电子三方协议内容修订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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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系统提示分别填写:本人联系方式(手机号)、拟签约企业名称、拟修订的三方协议书的编号以及申请修改内容后,进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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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校在毕业生提交申请的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毕业生可关注审核的进度与结果。如审核通过后,请毕业生在三个工作日内,在省系统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程序完成自行修订协议书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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