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州南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经个人自评、班级与院系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审核复查,现就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进行公示。为公平、合理、透明地分配资助资源,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学号、院系、困难等级等必要信息。公示文件仅为学院初步认定结果(名单见附件),最终认定结果请认准学校公示文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需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具体事实依据;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者,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020-61787812
邮箱:sunsy1@nfu.edu.cn
                                     艺术学院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