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南方学院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落实《广州南方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励志榜样”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艺术学院秉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学生奖励评定工作小组审核,拟推荐23级贺佳祺,24级林子瑜,22级谭紫贤,23级钟宇珊,23级陈彦蓉等5名学生参评2024-2025学年“励志榜样”,现予以公示。
对于审核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间向艺术学院学生奖励评定工作小组反映。反映情况时需报送书面材料、签署真实姓名,并附具体事实;仅作口头反映、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1月20日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020-61787812
邮箱:sunsy1@nfu.edu.cn
艺术学院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