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朝阳之约”计划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综合审查学生在“朝阳之约”活动中的整体表现,并组织评议后,拟推荐以下同学获得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朝阳之星”及“优秀小老师”称号,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间向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时需报送书面材料、签署真实姓名,并附具体事实。仅作口头反映、不署报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者,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1月4日-1月6日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0-61787812
艺术学院
2026年1月4日